200MW钙钛矿光伏组件大试线示范(研发)及GW级钙钛矿光伏组件全自动生产线产业园示范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2021-08-19

发布日期:2021年8月19日     发布者:湖北万度光能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11日起施行)的相关规定,现将200MW钙钛矿光伏组件大试线示范(研发)及GW级钙钛矿光伏组件全自动生产线产业园示范项目的征求意见稿进行第二次公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0MW钙钛矿光伏组件大试线示范(研发)及GW级钙钛矿光伏组件全自动生产线产业园示范项目

建设地点:鄂州葛店开发区建设大道以西药谷三路以北

建设内容:项目全厂总用地面积115979.4 m3,总建筑面积155251.2 m3,项目分期进行建设。其中,项目一期规划总用地面积22749.9 m3,总建筑面积8091.0 m3,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生产厂房(1号厂房)、门房、配电房、泵房及配套环保工程,一期工程建成后形成年产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组件200MW的生产能力。二期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4栋生产厂房(2~5号厂房)、3栋研发车间、1栋宿舍楼、3间配电房、泵房及配套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组件2GW的生产能力。

项目投资:总投资额为90000万元,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拟投资350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57%;二期拟投资55000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91%;总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总投资额0.55%

二、建设项目营运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配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废气经过冷凝回收+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预测分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同时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绿化和设置相应的卫生防护距离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玻璃清洗废水、磨边废水、纯水制备浓水。

厂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厂区内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清洗废水经过厂区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纯水制备,部分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磨边废水直接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循环冷却水和纯水制备过程中浓水直接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调节池,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连同处理后的各生产废水一并接管至市政管网后进入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长江。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本项目各类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

生产中的设备尽量选购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安装消声器和采用隔声罩,以及车间隔声等措施。经采取上述各项噪声控制措施后,能有效地降低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使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地下水

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根据项目原辅料及污染物泄露的途径和生产单元所处的位置,将项目厂区划分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重点污染防渗区并且设置事故水池,项目在认真落实以上措施防止废水、危废等渗漏措施后,可使污染控制区各防渗层渗透参数≤10-10cm/s,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废水等污染物的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6)风险

本项目环境事故风险发生概率较小,发生事故后,风险评价值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和环保准入条件等要求;项目位于鄂州葛店开发区鄂州葛店开发区建设大道以西药谷三路以北,符合当地总体发展规划、环保规划等相关规划,选址合理可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拟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具备技术经济可行性,可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外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不会降低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到位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备可行性。

四、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建设单位组织专门部门负责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查阅方式: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11GiUzg5Mj6xhhxQTWSAg

提取码:12i2

查阅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如何;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它意见及建议等。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详细意见您可以通过填写电话、邮件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也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的方式进行参与。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湖北万度光能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戴佳坤

联系电话:18062667565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梧桐湖新区凤凰大道9号东湖高新科技创意城B-07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武汉中地格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向工                               

联系电话:027-65528779

单位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未来三路99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工程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提出宝贵意见,也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反馈意见。

为了充分考虑你们的看法和意见,发挥你们的监督作用,确保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切实保护拟建厂址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希望您从维护自身权益的角度,从对您居住环境和区域经济发展的角度,对本项目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为本项目的建设和今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谢谢您的参与和合作!